一、贷款条件:
(一)贷款人条件
1.贷款人户籍为东港市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妇女。
2.贷款人需要有经营项目。
3.贷款人必须已婚(含丧偶)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两个以上劳动力。
4.贷款人夫妻双方年龄均在25周岁-58周岁(按月份计算)之间。
5.贷款人夫妻双方均不能在邮储银行或其他银行有未结清的经营性贷款或担保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担保除外)。
6.征信报告为正常类或瑕疵类即可。
(二)反担保人条件
1.反担保人为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2.反担保人男年龄60周岁(按月份计算)以下,女55周岁(按月份计算)以下。
3.反担保人其月均收入最低应为2000元,保证人其他对外担保余额及本人贷款余额应予以扣除。
4.反担保人不能在邮储银行有信用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担保除外)。
5.征信报告为正常类或瑕疵类即可。
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流程:
1.贷款人需通过村妇代会递交如下相关材料:
(1)贷款申请书:由贷款人手写,务必写清住址、项目内容、申请额度、是否诚信、申请时间、本人签字、本人手印。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各自复印,结婚证如果缺失,需要到东港市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证明。
(4)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房产证不是贷款人夫妻双方的户头,需要村(社区)里出具证明,证明该夫妻在村(社区)里有住房,房照多少号,房屋几间,面积多少,房主与夫妻的关系,在此居住多久等信息。
(5)反担保人单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6)贷款人如有租赁合同、营业执照也需复印。
上述材料均用A4纸,一式三份,经村(社区)、乡镇(街)两级妇女组织初步审核后,由乡镇街妇联填报《2015年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汇总表》,请乡镇街妇联于5月15日上午11.00前将《2015年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汇总表》上报至妇联邮箱dgflxc@126.com 。妇女申请材料于5月18日前上交到市妇联发展部。
2贷款人情况调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需深入申请人家中实地调查。需申请人夫妻双方在家,查看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照原本,实地考察经营项目,面签《贷款申请表》,《征信授权书》。工作人员需拍照存档。
3.担保人情况调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需与担保人面签《征信授权书》、《担保人承诺书》,查看身份证原件。
4、贷款人填写《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
5、发放贷款:需贷款人夫妇双方及担保人带身份证、贷款人带个人邮储银行开户的存折,到东港市邮政支行领取贷款(审批、发放分离)。
注意的问题:
1、申请人、担保人提供的证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姓名要一致。
2、担保人身份证与财政开支的户名要一致。
3、填写表格涉及的金额要大写(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元、整)
4、需本人签字、手印的证明不得复印,以原件为准。
5、一个担保人可申请5万元,二个担保人可申请10万元。
联系人:
市妇联组发展部隋礼霞 电话7148575 15942513377
邮储银行东港支行 董先民 电话18941583003
邮箱:dgflx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