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于2003年7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是东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市政府对外开放和社会服务窗口,按照“集中、统一、效能、透明”的原则实行“阳光下”运作,“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行政中心由管理办公室与办事窗口构成。中心管理办公室分为党办、业务协调科、监督监察科、办公室四个科室,管理人员8人,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负责中心的日常运作。现有20个部门进驻中心,设立41个办事窗口为投资者、企业、人民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进驻中心的事项计有107大项,198小项,其中34小项为便民事项(主要涉及公安、婚姻登记)。东港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件数量、收费额连续多年来在丹东地区的县(区)行政中心中名列前茅,多次获得东港市“优秀服务标兵单位”称号,机关支部也多次获得东港市“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
2017.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