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办局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办公自动化,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维修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工科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对单位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及职业纪律的监督工作;负责单位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负责机关人员的奖惩、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指导协调科
根据城市市容管理的需要提出工作目标和市容整治计划;组织、协调、监督城管相关部门的城管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来电的处理和接待工作;负责搞好“局包街”工作;负责对市区内环境卫生的检查、考核工作;负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城管工作的评议;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中各种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后的跟踪落实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局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制定机关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操作技巧指导与培训;审核通过或否定执法案件,检查、指导行政案件的制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的答辩、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市容市貌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解答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审批科
负责对占道经营、占道庆典、蓄冰场、店堂牌匾的审批并管理。
六、规划大队
负责对城市规划、房产管理和市政管理方面(部分)
违章、违法行为的稽查和处罚。
七、市容大队
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环境保护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方面以及公安交通方面(部分)违章、违法行为的稽查和处罚。
八、前阳、开发区大队
负责本地区所有的综合执法局职能延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