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国家、省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制定年度执法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二、对违反城市规划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对违反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对违反城市市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对违反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对违反工商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八、对违反公安和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九、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审批。
十、负责协调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及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公”经费预算表 | |
部门名称:东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单位:千元 |
项目 | 金额 |
“三公”经费合计 | 320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31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89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