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日常政务,负责文秘档案、信访、综治、计划生育、财务、人事、保密等工作;负责接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以及旅游信息收集和对外发布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工资调级工作;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和文件印发处理;负责拟定、承办旅游行业重大问题和政策的调查研究及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二)监督管理科
负责对旅游经营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国家1A、2A级旅游景区及一、二星级饭店的终评、复核,3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三星级以上饭店的初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景区(省和市管理除外)门票价格的确定;负责国内旅行社的审核报批和国际旅行社的初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旅游经营单位及设施的定点工作;负责各类旅游景区(点)、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游乐项目等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家及地方旅游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受理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工作。
(三)市场促进科
负责旅游市场调查、分析和计划,制定市场开发战略和措施;布置安排旅游市场的宣传促销工作;组织开展各种促销活动,拓展旅游市场;组织实施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加强对外联络和合作,建立广泛的旅游合作关系。
(四)发展规划科
负责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管理及各旅游景区(点)规划的组织与协调;对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旅游调研与行业计划和旅游资源的调查与保护;负责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策划、招商引资及管理;负责旅游产品、线路的策划与开发利用;负责东港旅游网站的建设和运行;负责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五)机关党支部
负责党风廉政、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的党建及维稳、工会、老干部、业务和五型机关的建设等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