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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期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或作者:东港市粮食局行业管理科:杨贝贝  发布日期:2015/7/10 9:33:06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国粮办人[2015] 33号)规定,全国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计划于9月份统一进行。按照前期报名情况,辽宁省委定于7月24日起开展粮食行业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培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人员

已经申报的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

(二)培训鉴定时间、地点

1.粮油保管员培训鉴定时间:统一报到时间:7月24(周五)日13:00—17:00;初级工培训7月25日—7月31日,技能操作8月1日、2日;中级工培训7月25日—8月1日,技能操作8月2日;理论考试9月5日。

2.粮油质量检验员培训鉴定时间:统一报到时间:8月8日(周六)13:00—17:00。初级工培训8月9日—8月16日,技能操作8月17日、18日;中级工培训8月9日—8月17日,技能操作8月18日;理论考试9月19日。

3.报到地点:沈阳师范大学东校区弘文楼一楼大厅(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站、沈阳北站乘坐地铁沈阳师范大学站D出口下车即是,联系人:孙大伟,电话024-86506707,13840321635)。

二、收费标准

培训费、鉴定费和食宿费由培训基地和鉴定站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见鉴定工作安排)。

三、有关要求

报到时,请学员携带身份证。培训鉴定期间不休息。

鉴定站联系人:周钢霞 邓会超,联系电话:024-86248141,86846264,邮箱:ln86248141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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