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乡镇国土分局(所)、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港市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东港市国土资源局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东港市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事故隐患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东安委〔2015〕10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东港市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事故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三大硬仗”,全面消除矿产资源开发环节安全隐患,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为建设“文明幸福魅力”新东港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行动时间
2015年7月至10月。
三、主要工作
1、开展矿产资源非法开采执法大检查。对辖区内矿产资源无证开采进行“拉网式”大排查,特别是对无证开采多发、常发区域,要加大排查、巡查力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开采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对辖区内持证矿山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每矿必到、每矿必查”,既要看现场、又要查台帐。对有超边坡开采或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矿山,要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所),执法监察大队、矿管科、地质环境科。
2、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大检查。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灾害敏感区域进行全面检查,要实行网格化排查,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不漏一处隐患。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落实防灾责任,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
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所)、地质环境科。
3、开展办公场所安全防范大检查。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整改。要完善安全保卫责任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确保人员、装备、措施到位。
责任单位:各基层分局(所)、行政办、各事业单位。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抓紧行动。成立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范洪斌。
副组长:王伯军。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基层分局(所)各事业单位负责人。
具体时间安排:7月11日-8月中旬现场检查阶段;9月中旬至10月底为结合督查阶段。
2、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全方位开展国土资源系统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各个环节防范措施,绝不放过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一个隐患。要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要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不走过场、不留隐患。
3、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要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要严格问责制,对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