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
我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细颗粒物PM2.5)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见表1),降水以pH<5.60为酸雨。
表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取值时间 | 可吸入颗粒物 (微克/立方米) | 二氧化硫 (微克/立方米) | 二氧化氮 (微克/立方米) | 细颗粒物 (微克/立方米) |
日均值 | 150 | 150 | 80 | 75 |
年日均值 | 70 | 60 | 40 | 35 |
根据东港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数据表明,东港城区本季度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平均为27,空气质量一级,空气质量状况为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日均值、季日均值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降水未出现个酸雨现象。
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在4~79微克/立方米之间,季日均值27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日均值浓度范围在3~14微克/立方米之间,季日均值6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NOx分析仪(42i)因仪器故障报修本季度暂无数据。
细颗粒物细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在3~35微克/立方米之间,季日均值16微克/立方米。
本季度降水pH值为6.89~7.45,未出现“酸雨”(pH≤5.6的降水)现象。
二、水环境
水环境质量整体保持良好。2016年三季度对铁甲水库进行了每月一次的水质监测,共3次,监测项目共61项指标,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大洋河(东港段)后地断面执行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于7月份监测一次;大洋河桥断面(退潮)执行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每月监测一次,共3次,监测数据均能达到相应功能水域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