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社区:
自10月13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以来,街道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2016年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根据《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知》(东政办传〔2016〕12号),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街道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确保没有环保部环境卫星、国家气象局气象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确保全街道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加强源头管控,形成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于坤为组长,分管副主任宁作文为副组长,公安、边防派出所,街道企业办、农科站、水利站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措施
充分利用广播、条幅、宣传栏等宣传措施,向各村(居)委会发放《东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秸秆禁烧条幅及宣传彩页,深入农户,广泛宣传,提高农户秸秆禁烧意识。
(二)建立街道、村、组三级网格管理体系
建立街道领导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组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各村(居)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书》,并细化禁烧工作,具体落实到位。
一级网格。街道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和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禁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
街道包村干部要深入到各自所包村民组,与村、组责任人对接,深入农户,将秸秆禁烧通告发放到农户手中,做好群众工作,保证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负责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若工作不到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二级网格。村(居)主任为本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成立以村(居)主任为组长,村干部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以本村村民组为单位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田块巡查及农户的联防联控工作。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村级工作组要形成日巡查制度,每日组织人员到田间地头,对秸秆禁烧情况进行巡查,并形成巡查工作书面日志,巡查人签字备案。若工作不负责任,本村发生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轻重扣罚街道支付的工资额度。
三级网格。各村(居)民组组长、中心户长为本级管理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一旦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人员扑灭,协助上级组织对秸秆禁烧的执法检查工作。若工作不负责任,本组发生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轻重扣罚街道支付的工资额度。
(三)建立督查制度
街道成立督查小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工作原则,注重加强禁烧期间的督查。街道制定值班表,每天值班人员要到各村,对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和巡查,并形成督查工作书面日志,督查人签字备案。
附件:1、街道秸秆禁烧责任分工表
2、街道各村(居)秸秆禁烧责任分工表
3、街道机关干部巡查值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