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社区、村(居)、学校:
根据丹东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丹东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安委明电〔2016〕20号),东港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东港市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委〔2016〕13号)要求和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新城街道制定了《新城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新城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丹东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丹东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安委明电〔2016〕20号),东港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东港市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委〔2016〕13号)和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安委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街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要覆盖新城街道各个行业领域。尤其要突出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海洋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涉及爆炸性粉尘、氨制冷、受限空间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监管薄弱的重点地区;突出检查元旦、春节、春运、大型活动等重点时段;突出检查问题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企业。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着重检查各类企业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情况,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和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1.全面排查治理隐患情况。尤其对存在事故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组织开展生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以及整改验收情况。
2.冬季施工安全管理情况。以企业内部新、改、扩建项目和检维修工程,桥梁、隧道等地下建设工程以及进行冬季施工的建设项目为重点,着重检查建设项目各方主体的手续是否齐全有效,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抢工期等问题;是否有针对性的编制冬季施工方案,防坍塌、防坠落、防火、防毒、保温和防冻、防滑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加强危险性较大作业和关键设施装置管理情况。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重大危险源为重点,检查企业防泄漏、防冻防凝、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情况,企业生产区、罐区、库区落实消防、防雷、防静电、防超温超压、防串料跑料等安全措施情况,动火等特殊作业审批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粉尘涉爆、制冷涉氨、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烟花爆竹落实安全“双十条”规定情况。协助安监局打击无证或证照过期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储存、销售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零售网点非法经营、超量储存、居住点“三合一”、“多合一”等工作开展情况;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各环节安全检查情况。
5.加强校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结合各行业领域冬季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制定校车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校车应急常识宣传培训等情况。
6.全面排查督查、检查意见整改措施落实及反馈情况。对今年以来,市安委会督查、检查提出意见的整改措施落实、验收及反馈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如果存在未整改到位的隐患,需要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市安监局。
四、时间安排
从2016年11月28日至1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
1.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2.动员部署、督促引导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16年12月2日至31日)
1.企业自查自改,并将自查的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列出清单。
2.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聘请专家组成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月1日至1月20日)
1.对隐患治理落实情况进行复查。街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将进行全面复查。
2.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确保工作成效。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出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清单,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四个清单”管理要求,明确检查任务,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履行复查验收手续,确保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地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责令企业立即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责令企业暂停生产作业,直至消除隐患。如企业或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拒不整改的,上报市局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上限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城街道企业微信群等相关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