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批准我市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50.73亿元,2015年末全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48.26亿元。
当年省分配我市地方政府债券8.95582亿元,其中:置换债券8.5582亿元,新增债券0.4亿元。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普通公路建设项目。
2015年当年置换及偿还存量债务本金8.7782亿元,其中:通过置换债券置换8.5582亿元,通过其他渠道偿还0.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