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洁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各支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党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领导班子要紧握纪律“戒尺”,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反对那些对中央的政策合意则取、不合意就舍的现象;领导干部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组织;广大党员要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坚决杜绝“节日病”。
二、明确“八个严禁”,自觉遵规守纪。各支部、各单位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会;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市社纪委和各支部纪检工作负责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既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好两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廉洁自律的要求,从严要求自己,坚决服从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命令,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东港市供销联社党委
东港市供销联社纪委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