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工作。负责中心综合性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及重要工作事项的督办。负责党的建设、劳动工资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财务工作,制定年度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及时登记和处理财务事务,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使用和销毁工作。
(二)国房科。负责全市国有土地及房屋登记的受理、审核、发证工作。
(三)集房科。负责全市集体土地及房屋登记的受理、审核、发证工作。
(四)林海科。负责全市林地、海域、海岸国土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发证工作。
(五)抵押科。负责全市不动产包含土地、房屋、海域、滩涂、林权等抵押登记工作。
(六)档案科。负责全市范围内土地、房屋、林地、海域、滩涂等不动产登记信息文本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更新、汇交、管理、维护及电子档案管理等工作。
(七)权籍科。负责不动产资源详查、权籍调查的具体工作;负责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调处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负责提出解决不动产权属问题和完善土地产权权利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