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等2家当事人提出开办餐饮服务单位的申请,依法进行了审核,符合开办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定条件,拟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在2016年4月4日前反馈我局,并请署名及附联系方法(单位举报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实。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31日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地 址 | 核查人员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 | 顾宝平 | 东港市大东区黄海大街130号 | 于清、 张岩慧 |
2 | 东港市长山镇俪松驴肉火烧羊汤馆 | 崔丽霞 | 东港市长山镇长山大街南侧 | 于清、 张岩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