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东政公办法〔2016〕4号),长安镇人民政府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现将我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长安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在东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民众的知情权为目的,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落实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我镇的政务公开具体事项。按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长安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相关职责,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
为切实提高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年初镇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使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全面、更具体、更贴近于民。
(二)全面落实公开内容
1、开辟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在镇政府大门厅内,设置《长安镇政务信息公开公示栏》,向社会公开镇政府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成员及职责等信息和联系电话,按季度公开镇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和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时还设置了其他政府信息公示专栏,定期不定期张贴国家、省、市、县、镇各级政府公告、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对于公示栏内容,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如领导变动等)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及时上报和完善政府信息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按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我们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为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我们制定了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全镇各部门即时上报工作情况、工作动态到政务公开办,由专职信息员初审后,将符合政务公开的内容交分管领导审核后通过网络上报东港市信息网、政府网站。一年来,全镇在信息网上传信息11条,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条,工作动态23条。镇务信息的及时上报并公开,使广大群众了解到长安镇的政务工作动态和社会发展情况,增强了政府运作的公开透明性。
3、因地制宜,向群众开展政务公开。在抚恤救济、计划生育和社会保险办理等工作中,我们也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向广大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和办理指南,使这一惠民政策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在今年的村支部和村(居)委会换届工作中,我们印制了公告,在全镇各村张贴,并逐户发放《致村民的一封信》,将两委换届工作向全体居民公布,做到了家喻户晓,群众参与热情高涨,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极大增强了透明度和公信力。
4、规范便民服务中心运作。按规范服务型政府要求,我们配套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印发办事指南,让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提供的服务和办理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在信息公开前,都要经过专职信息员、分管领导的审核批准。一年来,未发生超越公开范围和内容失实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镇政府公开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截止至2015年底政府各部门通过各种途径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群众通过当面和电话咨询等方式咨询政策法规等信息105件,已答复105件,群众满意率为100%。
四、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镇2015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镇2015年共受理镇级人大代表建议18件,暂未对建议结果进行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部分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
2、工作不持续,力度尚不够大。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政务公开的力度也不够大,进展不快,不能适应构建阳光型政府的工作要求。
3、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少数村和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上报。
长安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