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东港市地震局对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及市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构建服务型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依法、及时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有力的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创新形式和监督检查,提高全市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障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我局建立完善了由一把手负责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信息发布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强化了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二)加强制度建设。
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和完善防震减灾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发布协调等一系列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防震减灾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防震减灾工作信息,提高地震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公开力度。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防震减灾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四)多层面拓展。
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大力拓展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一是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将本部门的职责、行政职能、办事程序、法律依据、以及防震减灾知识等通过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二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应公开的内容。三是利用上报信息的方式,通过丹东市防震减灾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这些方式进一步扩大了公开的覆盖面。
(五)抓好学习培训。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后,我局组织干部职工采取日常工作和学习《条例》相结合、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东港市地震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下属单位、三公经费、业务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15年,我局在东港市政务信息网发布政务信息10条,其中通过丹东市地震局信息网站公开政务信息3条;在东港市政府网站向市民解读《东港市地震应急预案》,积极发挥了地震政务信息的有效作用。
(二)公开形式。
为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我们在总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了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公开方式,主要通过四个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东港政府网站和丹东市防震减灾信息网站及时公开防震减灾信息、工作动态;二是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广泛接受群众咨询。三是巩固传统公开形式。将地震部门职能职责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程序等内容通过“地震局政务信息公开栏”上墙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把政务公开纳入了规范和正常轨道。
三、依申请公开防震减灾工作信息情况
全年我局没有收到防震减灾信息公开申请,既没有当面申请,也没有以网上提交表单、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提出的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在不断自检自查中,发现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不待增强;二是信息发布内容有待进一步增加。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的时效性,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加大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16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省、市政府的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规范内容、完善制度、创新载体、强化监督,促进政务公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助推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