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本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是生命通道,然而我市很多小区消防通道却被私家车占用,或被改建作为商用用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消防通道“不通”,监管部门“难管”老百姓对此颇有意见。
网友幽若楼兰:东泰佳园小区门口西侧约5-6米的消防通道,多年来一直闲置,被物业当成了车库,门被从外边锁着,消防车根本进不来。今年年初,西侧的消防通道竟然用混凝土及砖块砌上了,靠外侧安装上了光鲜的玻璃门,上面挂着华泰灯饰的广告牌。我们也曾找过物业,物业推脱不管。
网友男人:前几天经过桥南新建的南城佳园小区,看到靠道边的北大门也变成了门市房。这新建的小区,还没怎么卖,就开始这样做,是不是过份了啊?
网友王先生:国际城小区消防通道也改门市,今年6月份我曾向市综合执法局反映过,被推至法院,后来就不了了之。
记得前几年有个帖子,说是某小区有人求救,消防车开不到指定位置,就是因为有车占用了消防通道。
还有着了火的碧海小市场,都是损失惨重,让人愤怒。
听说向阳街的小市场如同原碧海的小市场,拥堵不堪,隐患无穷,为什么迟迟不整治呢?难道还要等再烧一把火?
强烈建议市政府组织消防、城建、交警、城管、市政等有关部门,搞一次集中的大检查、大整治,该拆的拆,该关的关,该罚的罚,该治的治。任何人不得说情,讲关系,否则,这个城市就完了。
请永涛市长阅批,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消防通道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整顿、整改。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除安全隐患。
杨乃文
2016年4月5日
请综合执法局组织消防、住建、大东、新城子、新兴、法制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实施。
姜永涛
2016年4月6日
市政府:
第75期《网络舆情》我局已收悉。按照领导批示精神,我局积极与市住建局、消防大队、大东、新兴街道办事处协调沟通,于4月6日调取了东泰佳园等三个小区的建设工程详细规划图。4月7日、8日,我局又会同东港市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对照图纸,对这三个小区进行了实地勘察,经过细致认真的调研,现将相关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东泰佳园小区门口西侧5—6米的消防通道确系已被开发商封堵。经过我局核实,东港市消防大队已于2016年4月1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其处以了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的处罚,并责令限期一个月改正。
(二)举报人反映的南城佳园靠道边的北大门,详规图上显示有预留通道,但并不是消防通道。虽现已变为门市,但经我局多次做工作,开发商已同意将其自行拆除。
(三)经过与举报人王先生的沟通,他所反映的国际城小区二期八号楼西侧的消防通道被占用,对照详规图,此处规划上并没有设消防通道,而为一二层建筑,开发商也未对其进行过改、扩建;但整体小区的东侧和西侧各有一处消防通道,现已被封堵为二层门市,经现场确认,已由市消防大队接手处理。
二、我局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及第六十六条第五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因此,我局认为对上述所反映的小区消防通道被封闭、占用等违法行为的稽查和处罚,不在我局职权管辖范围内,应由我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处罚。
以上报告,请审阅。
东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