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党支部: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现就在全镇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社会组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在政策宣传、行业自律、信息共享、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镇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社会组织延伸,进一步解决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补齐党建工作“短板”,提升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水平,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以“向毛丰美同志学习”主题实践活动为重要载体,把学党章党规与学系列讲话统一起来,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在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一般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结合社会组织特点,坚持因岗制宜,进行灵活安排,务求取得实效。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要对照省委提出的“六个着力解决”,边学边改、即知即改,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在一些职工党员中,要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精神空虚迷茫,有的甚至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信仰宗教等;党员意识淡化,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主动亮明党员身份,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散漫,乱评妄议党的大政方针等;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漠,服务走样变形,不关心、不主动维护职工群众权益等问题。
在一些负责人党员中,还要重点解决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对振兴发展信心不足等;党的意识淡化,对党建工作不够支持,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按组织程序办事等;社会责任感不强,法治观念淡漠,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意识不强,乱收费、乱评比、乱表彰等;不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拜金炫富,贪图奢靡享乐等问题。
在一些党组织书记队伍中,还要重点解决政治责任感不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投入精力少,抓党建工作自觉性不够等;不会为、不善为,推动工作不力,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不认真、不严肃等;担当意识不强,关键时期、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不能理直气壮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
三、认真搞好学习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按照上级指示要求,及时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文件和有关资料发放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对以党组织书记为主的骨干队伍进行专题培训。召开一次动员会议,讲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意义、基本内涵、目标要求、方式方法等,提高党员对学习教育的认识,增强参加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结合实际组织学习。社会组织党员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点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新型“政商关系”的论述等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理解掌握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基本要求。要对普通党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内容提出不同要求,特别要抓好年轻党员群体的学习。要充分利用“12371”党员手机信息平台,微信易信等拓宽学习渠道。用好抗美援朝纪念馆、毛丰美事迹陈列室等党性教育基地。可在党员中开展“党章党规基本知识、系列讲话重要精神”答题活动。党支部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3.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分4个专题开展学习讨论,一般每2个月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专题一:以“讲政治、有信念”为题,重点学习讨论对党忠诚,挺起理想信念的“主心骨”,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做到政治合格;专题二:以“讲规矩、有纪律”为题,重点学习讨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决定,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做到执行纪律合格;专题三:以“讲道德、有品行”为题,重点学习讨论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家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德合格;专题四:以“讲奉献、有作为”为题,重点学习讨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为民本色,始终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做到发挥作用合格。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通过学习讨论,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方向。
4.组织上好党课。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重点围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上好3次党课,其中“七一”前夕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安排1次党课,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要鼓励和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上党课,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为基层党员上党课,也可邀请党建工作专家、学者或身边的先进典型上党课。要推广“情景互动式党课”、微党课、微动漫、微视频等做法,丰富党课内容和形式,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5.深入开展向毛丰美同志学习活动。要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追授毛丰美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开展向毛丰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中共丹东市委关于开展向毛丰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重点开展“八个一”活动,即聆听一场报告会、观摩一堂情景互动式党课、撰写一篇征文、观看一部电影或电视剧、精读一套书、传唱一首歌曲、举办一次专题研讨、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七一”前,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好党员”故事巡讲。
6.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各单位要统一发放学习记录本,对党组织开展活动和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详实记录,实行痕迹管理。在“七一”前夕,党支部要以“学习毛丰美、实干促振兴”为主题,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要结合《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好相关制度备案工作的通知》(东组通字〔2015〕54号)要求,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严格按规范程序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实际,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作为党日,用于开展组织生活、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处理党务工作;健全经常性提醒批评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
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着眼于强化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开展学习教育,围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示范、建言献策、诚信建设等主题活动,教育引导社会组织党员牢记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提振精气神、展示新作为,当先锋、创佳绩。
要贴近职工群众需求开展党组织活动,深入了解、密切关注职工群众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要突出社会组织特点开展党的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专业特长,积极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奉献爱心、服务群众、服务社会。要发挥社会组织人才、信息和社会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党员在从业人员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凝聚社会共识。
要深化“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深入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形式,积极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以“服务发展1+1”(党组织提一条建议、党员做一件实事)活动为载体,组织党员在“五一”期间,参加志愿奉献;在“七一”期间,重温入党誓词;在“十一”期间,参加国庆升旗,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光荣感、归属感。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如期完成全镇脱贫攻坚任务做出新贡献。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形成做好群众工作的合力。
各相关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创新载体,组织党员以实际行动展示风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为推动振兴发展服务。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将按照东港市委统一要求,6月底前,设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整合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和党员活动站等组织资源,扎实开展“双联双抓”活动。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指导分管行业系统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保障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有时间、有场所、有条件,保障党员全程参与学习教育。要采取定点监测、现场观摩、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督促检查。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学习教育贯穿全年、融入日常,推动形成党员队伍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长效机制。每个社会组织党组织都要结合实际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学习的具体内容、解决突出问题、组织方式等,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要以学习教育为带动,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摸清底数,核实党员身份信息,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要坚持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健全工作制度,实现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要认真落实《东港市基层党建工作项目标准》,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全、作用突出。要健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使党组织成为职工群众的主心骨、贴心人。要抓好经费保障,落实《东港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特殊津贴发放办法(试行)》,探索开展党组织书记政治待遇保障制度。要严格落实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要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每名党员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实行党费缴纳日制度,每月15日党员主动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要搞好分类指导,对社会团体中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学习教育;对未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党员以及流动党员,可依托区域性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党员活动站、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等,就近就便参加学习教育,同时党组织要采取寄书信、发短信等方式,讲明中央和省、市委开展学习教育的要求。要依托党群活动中心组织社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上党课、专题研讨等。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在未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之前,由原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由直接批准其成立党组织的部门党组织负责。镇党委要在所辖的社会组织中着力打造一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示范支部,以点带面,用树榜样的方式激励、带动其他党支部,让他们学有参照,做有标尺。组织部门要定期对学习教育示范支部进行检查评比,并不定期对非示范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