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村镇):
2016年是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30周年,是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20周年。为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总结推广创建工作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创建特色品牌,市文明办决定组织编撰《2011-2015年度文明丹东风采录》(暂定名),现将有关稿件征集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含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含县城);2011-2015年度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 2010-2011年度和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2012-201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村镇标兵。
二、征集内容
(一)文字材料部分
1、具体内容。 重点围绕自然情况、创建概况、创建特色、创建成果、先进典型、亮点品牌六个方面撰写,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每部分控制在400字以内。
2、彰显特色。突出地方特点和单位特色,充分反映出各地、各单位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3、精心撰稿。严把质量关,重点选择有创建特点、有推广价值、有重要意义、有借鉴作用的内容,归类准确、层次清晰,避免内容罗列叠加。文字要通顺、准确、简练、规范。
4、特定要求。凡在2010年-2015年期间,有过违法、等否定指标的单位不参与此次编撰。
(二)图片材料部分
图片选取要主题突出,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现场感,数量为6-8张,附带简要文字说明。像素在2M以上,清晰度要高。其中现任领导班子集体图片必有,其它均为能切实反映本地区、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创建品牌、创建特色、重大典型的图片。具体可包括:优美环境建设、村容村貌建设、文体设施建设、文明优质服务、文明风尚传播、文明礼仪宣教、文化体育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活动、“我们的节日”活动、参与帮扶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展示等实景图片。
三、征集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编撰《2011-2015年度文明丹东风采录》是市文明委2016年工作的具体要求,是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品牌化、制度化、科学化的重要抓手,是各地区、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展示。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编写,确保征集材料高质量完成。
2、结合实际,精心提炼。此次撰稿征集工作时间紧、标准高、跨度大,各地区、各单位要组织专门班子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撰写,力求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实事求是,力戒空话套话,确保申报材料经得起检验。
3、示范参照,按时完成。材料撰写可参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示范稿件》,进入邮箱wmddfcl@163.com下载(密码:dd123456)。各县(市)区推荐的各类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由各县(市)区文明办负责通知落实,并由其统一报送;市直及中省直单位由市文明办负责通知落实;行业类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落实,并由其统一报送。各地区、各单位报送的材料须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并于6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mb7145812@163.com,同时报送撰稿单位联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本志;电话:7865601
附:1.参与编撰的文明县(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名单
2.撰稿单位联系人回执表
东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