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2016年上半年东港市城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悬浮颗粒物半年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半年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半年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半年平均值33微克/立方米,半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可吸入悬浮颗粒物超标天数为3天,细颗粒物(PM2.5)超标天数为3天。
截至5月有效降水10次,pH值范围为6.93~6.98,未出现“酸雨”(pH≤5.6的降水)现象。
二、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铁甲水库的重要功能为饮用水源,因此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监测项目包括两部分共61项指标,其中28项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项目每月监测一次,由我站独立完成监测;33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优选特定项目每季度监测一次,由丹东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监测。根据丹东市、东港市两级环保监测部门截至目前的监测情况表明,铁甲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
三、城区声环境质量
1类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49.7分贝,夜间为41.9分贝,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噪声标准,即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2类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1.3分贝,夜间为47.3分贝,达到2类区噪声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3类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4.4dB(A),夜间为49.3dB(A),昼、夜间噪声值均能够达到3类区噪声标准,即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交通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68分贝,达到交通噪声昼间标准,平均车流量昼间为1457辆/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