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并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1年3月9日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0—2020年)
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宏大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骨干力量,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是我们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主要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生了深刻的历史性变化: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08年底,总数已达4686万人,占社会从业人员的6.0%。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高。截至2009年底,在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2888万专业技术人才中,大专以上学历2291.6万人,占总人数的79.3%;高级职称297.5万人,占总人数的10.3%;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初具规模,目前,我国有两院院士1400多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200多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100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8万人,博士后研究人员8万余人。三是专业技术人才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增强。在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开发国防尖端技术和破解关系国计民生重大问题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初步形成,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初步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五是专业技术人才的社会地位明显上升,人才成长与发展的环境日益改善。随着人才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出来。
(二)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从整体来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规模、素质能力、结构分布、体制机制以及发展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高层次人才尤其是世界一流的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匮乏;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专业技术水平亟待提高;队伍结构、分布不尽合理,人才的培养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需求结构不相适应;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人才投入不足、激励不够;人才成长发展的社会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等等。
(三)新阶段新要求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各国之间以经济为基础、科技为先导、人才为焦点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人才资源已经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人才在科学发展中的第一资源作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把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更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专门制定下发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人才强国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推动人才工作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我国人才工作迈进了人才优先发展的新时期,进入了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科学规划、深化改革、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作出新贡献。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依据,规划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高层次人才为龙头,引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发展;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带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实力提升;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营造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以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为根本,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发展平台,为在2020年我国进入人才强国行列,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支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基本原则是: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强化基层;分类开发,协同推进。
——服务发展,人才优先。把服务发展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立人才作为第一资源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发展布局,以人才优先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以用为本,创新机制。把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人才发展以用为本,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理念、改革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高端引领,强化基层。培养造就一批学术造诣精深、敬业精神强、创新能力突出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引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发展;加强基层和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分类开发,协同推进。在充分尊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统筹不同层次、区域、行业、领域、所有制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形成各类人才持续成长、协调发展的局面。
(二)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2015年
我国专业技术人才总量预计达到6800万人左右,从事研究开发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达到200万人年,每万劳动力中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达到33人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0∶38∶52。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重点企业形成一批在优势领域具有世界水平的创新人才团队。培养造就一支活跃在世界科技前沿,跻身国际一流的专家队伍。
专业技术人才流动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基本得到解决,评价、使用、激励保障制度趋于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以及中国特色的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初步建立,人才成长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降低到40%以下,本国人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和国际科学论文被引用数均进入世界前10位。科技领军人才在更多领域具备冲击世界重大科技难题的能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供需矛盾初步得到缓解。
2.第二阶段:从2016年到2020年
建成一支能够支撑和引领我国现代化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预计达到7500万人左右,从事研究开发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达到250万人年,每万劳动力中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达到43人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0:40:50。涌现出一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科学家和研究团队。具有原创能力的创新人才团队由重点院校和国有科研机构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社会组织扩展。从事现代服务业、社会和文化事业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数量大幅增长。
社会化、科学化、法制化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体制基本建成,市场机制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开发机制基本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具备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同步更新的适应能力。专业技术人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得以实现。中国特色的专业技术人才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基本形成。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本国人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和国际科学论文被引用数均进入世界前5位。建成若干世界一流的科研院所和大学以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研究开发机构,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成为推动科技进步的主要力量。形成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在科学发展的主流方向上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成果,出现一批在国际科技尖端领域发挥主导作用、引领发展方向的科学家。社会和文化事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基本适应发展需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科技、社会实现协调发展。
(三)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为本,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健全法制,优化环境,统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发展,实现人才发展与国家发展的协调一致,相互促进。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作为衡量人才工作的重要指标,为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识才、选才、用才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牢固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成才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
——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以社会需要为依据,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在提高综合素质基础上,着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他们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重点。以加大人才投入为支撑,以建设事业平台为重点,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批世界一流科学家、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与科技领军人才,带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发展。
——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制度创新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规范管理、优化环境,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科学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体系,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三、主要任务
为实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从现在起到2020年,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素质能力。一是建立以素质能力建设为核心的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素质能力培养的引导机制。二是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实践能力。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建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强拔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强化实践和实验教学,发挥项目、基地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建立培养机构、人才、用人单位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科研和学术评价体系。三是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学习能力。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龙头,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发展网络和远程教育,建立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网络,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需求引导和绩效评估机制。四是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实施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发展创新载体,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在创新活动中提出新理论、新技术;扶持专业技术人才利用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自主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团队建设。五是加强学风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引导专业技术人才追求科学与真理,自觉抵制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有效遏制学术造假现象,进一步净化学术环境和学术风气。六是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国际化素质。搭建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际活动的平台,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出国留学和进行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促进学位、学历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国际互认;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在国际学术组织中任职或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二)着力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从现在起到2020年,我国仍将保持较高水平的经济增长率。经济社会的快速持续发展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人才供给数量,为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在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形成一批人才高地,急需紧缺人才基本得到满足。
(三)着力调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结构。一是调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结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高校学科与专业设置,不断健全学科和专业体系。二是调整专业技术人才的产业与行业分布。围绕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着力培养引进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各类工程技术人才;面对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化的复杂形势,抓紧培养引进熟悉国际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各类管理人才。三是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聚集。鼓励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导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进入市场创新创业,加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四是统筹专业技术人才区域开发。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区域一体化战略,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开发示范区,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农村、基层和重点开发地区流动。五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确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等方面与国有单位的平等地位,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创新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就业。
(四)着力创新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格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管人才工作的新格局,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政府人才工作综合部门的职能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二是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体制。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职能配置,改革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方式。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健全发展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专业技术人才的基础作用。三是创新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现代企业人事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创新专业技术人才使用机制。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统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人才效能最大化与人才价值最大化的有效统一,突破体制性障碍,创新专业技术人才流动机制。知识、管理、技术、技能参与分配,强化业绩作用,创新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
(五)着力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健全符合用人单位特点的专业技术人才保障机制。完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基本社会保险的衔接办法;建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补充保险以及重要人才安全制度。二是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给予知识产权的职务发明人、设计人、作者及重要实施者与其实际贡献相当的收益,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三是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在专业技术人才发展中的作用。加强财政投入对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引导作用,加大用人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对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投入的税收减免力度,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动的融资支持力度。四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法制化建设。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保护专业技术人才的合法权益,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重点举措
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着眼于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实现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目标任务,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以构建国家高级专家培养选拔体系为核心,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改进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方案,严格选拔条件,改进评选办法,规范津贴标准,强化考核激励,实行动态管理。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地区人才培养计划,举办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高级研修班,继续开展国外培训活动。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和重大工程项目,造就一批战略科学家、从事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拔尖人才、杰出工程技术专家、科研管理专家、宣传思想文化高级专家等领军人才;围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振兴规划,大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创新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研修制度、科研助手制度、师承制度等人才培养制度,推行技术挂职、访问学者、特殊培养等工作锻炼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为高层次人才不断提高学术水平提供支持。
改革完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制度,开展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造就一批具有国内领先、国际前沿水平的中青年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完善院士制度,加大对中青年领军人才的选拔力度。通过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院士等高级专家选拔制度的有机结合,逐步构建层次分明、上下衔接、结构合理、梯次递进的国家级专家培养选拔制度体系。
(二)以推动博士后事业发展为抓手,大力加强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按照“改革完善制度、着力提高质量、优化布局结构、鼓励多元投入、健全服务体系、造就创新人才”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博士后事业发展。健全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博士后分级管理体制改革,形成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各设站单位发挥人才培养使用主体作用的工作格局;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在站管理,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办法》,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工作;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211工程重点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等有效载体,稳步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规模,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力度,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建设和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促进产学研结合,培养造就一支跨学科、复合型、战略型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加大博士后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渠道,加强博士后公寓建设,改善博士后人才工作生活条件。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高级人才;建立人才—基地—项目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国家重大科研和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和世界前沿水平的中青年高级人才。
(三)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龙头,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素质。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围绕我国经济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以中高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在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领域,会同各地各部门,通过实施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岗位培训等项目,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每年培训100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到2020年累计培训1000万名左右。依托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创新内容形式,建设面向全体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科研诚信建设。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提倡坚持真理、潜心研究、勇于创新的学术风气。鼓励专业技术人才自觉维护学术尊严,珍视人格声誉。
(四)以高层次留学人才为重点,加大海外留学人才吸引力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新要求,研究制定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配套政策,完善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政策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制定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政策措施,设立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资金和创业基金,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留学人才创新创业体系。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通过兼职、合作研究、回国讲学、考察咨询、中介服务等各种形式参与祖国建设,办好多种形式的留学人才和项目交流会、留学人员服务团等活动;总结创新以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定居工作。加强留学人才回国服务体系建设,搭建服务平台,拓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探索设立吸引海外人才工作站,为留学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积极引导专业技术人才走上国际舞台。围绕我国大型企业集团海外投资、并购、生产、经营等活动,制定人才支持办法,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人才保障,鼓励和支持在国(境)外发展的企业推进人才本地化,促进国内外企业间的人才交流与合作;完善国际职员制度,积极培养、选拔和推荐我国优秀人才到各类国际组织工作;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根据项目、技术发展需求,与国(境)外签定人才合作协议,鼓励和支持国内专家参加高水平的国际学术技术交流活动,争取在国际学术技术组织中承担工作任务、担任相应职务。
(五)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为动力,实现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科学评价。坚持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形成科学、分类、动态、面向全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制度。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调整功能定位,健全分类体系,完善评价机制,实现科学管理。统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依法严格管理;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提高社会化程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落实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中的自主权。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框架体系研究,创新和改进完善职称评价的手段和方式,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制度保障,为各类用人单位使用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基础和依据,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开辟宽广的通道。
研究制定《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研究提出新的职称分类框架,做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和工程技术人员等职称系列的改革工作。开展技工院校等中等职业院校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建设一批工程创新训练基地,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工程师认证认可制度,提高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化、国际化水平。发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制定《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和《境外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在境内实施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评审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评委会建设,提高评审质量。研究改革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各项资格考试安全平稳。
(六)以“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为平台,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动员和组织专家到县乡农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等基层一线,转化科技成果,推广实用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普及科学知识,培养基层人才,提供公共服务,培育壮大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和中小企业,培养基层创业创新和实用人才,带动大学生、农民工就业和城镇职工就业再就业。制定专家下基层选派范围、渠道、方式、待遇、评价、保障、激励等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中央、地方(部门)、单位、基层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协调联动的运行机制。
围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各项社会建设,制定加强教科文卫和社区、农村等各类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引导专业技术人才深入基层,充实一线,为基层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提供人才保障。以岗位管理为抓手,构建科学合理的基层人才发展阶梯,为基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在本职岗位发展进步的职业台阶。整合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政策,建立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供使专业技术人才持续成长的发展空间。根据基层教育、卫生、文化、农林、地矿、工程等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职称倾斜政策,评聘基层优秀拔尖专业技术人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造就一批扎根基层的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工程技术人员、科技推广人员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完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科技特派员、“三支一扶”等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的制度,确保专业技术人才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有发展。
(七)以建设专家服务基地和继续教育基地为基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专家服务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研究制定加强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依托公益性人才服务机构、专家服务基地、继续教育基地、实践基地等,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原则,搭建高效便捷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均等化、多样化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健全专业技术人才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专业需求,制定和发布相关信息,为专业技术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服务;政府要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面向社会提供公开招聘、流动调配、就业保障、公共培训、选拔推荐、政务办理等公共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人才服务项目,积极开展市场服务、人事代理、人才培训、专家服务、项目申报、科研资助等人才和智力服务。
(八)以完善市场配置机制为导向,促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专业技术人才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配置服务尤其是高端服务的水平。加强人才政策协调,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身份壁垒,突破人才流动中的地区、部门、所有制、身份、城乡等制度性障碍,制定专业技术人才依法自由流动的管理服务政策,不断完善体制内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吸引、使用、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及其衔接,实现专业技术人才顺畅有序流动。
多渠道、多方式培养企业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鼓励和引导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进入市场创新创业。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用高水平的项目、高层次的平台、有竞争力的待遇,积极引导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创新型人才向企业流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鼓励高校与企业共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九)以深化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保障,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建设,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鼓励企业聘用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培养技术人才。研究制定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办法,促进人才的合理配置和作用的充分发挥;落实企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人才的学术研究自主权,建立灵活多样的能岗匹配制度,让科研人员有职、有权、有责,实现用人上由重学历向重能力转变,由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坚持在竞争中识别人才,推行竞聘上岗、公开招聘等制度,创造公开公平的机会,把人才放到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任务中,放到重要和关键岗位上培养锻炼,在实践中选拔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探索建立首席科学家、终身教授、终身研究员、专家决策咨询服务等高级人才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十)以加大投入为根本,完善专业技术人才保障激励机制。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好的投入的观念,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机制,建立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人才激励机制,实施人才优先投入的激励保障政策。
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将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确保其在财政支出中占有一定比重,重点加大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支持力度。
建立重大规划项目人才投入机制。在推进产业振兴规划、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项目设计与人才计划同步进行,项目投入与人才投入同步安排。围绕重大规划和工程项目的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吸引和支持的政策与举措,安排专门资金保证政策落实,使项目建设与人才培养同步发展,相互促进。在工程项目和科研项目经费中,明确人工成本费用,根据需要安排用于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的经费。加大对高层次专家的科研经费资助,加大对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经费支持和奖励。
建立社会化的多元投入机制。完善人才投入税收政策,综合采用资金配套、创业支持、分配激励等优惠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投入,提高社会各方面对专业技术人才开发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国内外金融信贷积极投入人才开发项目。
建立产权激励制度,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综合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建立包括物质奖励、职务职称晋升、科技成果转化后的效益提成或股权激励等多层次的人才激励体系。建立重要人才安全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生活福利保障制度,支持用人单位为关键技术岗位和重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
五、规划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本规划的统筹协调和落实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全程管理,制定和实施与规划相配套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标准和要求,重点抓好规划的实施协调和监督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本规划为基础,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全国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实施体系。
(二)积极推进规划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按照本规划制定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实施单位和实施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完善规划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指导,将规划实施效果与单位绩效评估、干部业绩考核、财政预算批复挂钩。
(三)扎实做好规划实施的基础工作。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性建设。深入开展人才发展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和工作的规律,加强对规划实施和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践的理论指导。做好规划实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完善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信息统计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四)健全规划信息反馈监控评估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的过程跟踪、执行监督、实施反馈、指导调节机制和中期、末期评估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协调,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规划进展情况,及时向规划归口管理部门反馈信息。根据反馈信息以及规划评估和监控情况,结合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对策措施,形成规划实施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规划任务的落实。
(五)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和规划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宣传实施规划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