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姜立舟等2名当事人提出开办餐饮服务单位的申请,依法进行了审核,符合开办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定条件,拟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在2016年7月15日前反馈我局,并请署名及附联系方法(单位举报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实。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2日
附:拟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地址 | 核查人员 |
1 | 丹东大丰食品有限公司 | 姜立舟 | 前阳镇榆树村高家堡168号 | 黄鹏 王洪震 |
2 | 兴盛饭庄 | 刘家利 | 东港市十字街镇东升村徐家堡 | 黄鹏 王洪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