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刘传军等4名当事人提出开办餐饮服务单位的申请,依法进行了审核,符合开办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定条件,拟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在2016年8月5日前反馈我局,并请署名及附联系方法(单位举报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实。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日
附:拟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地址 | 核查人员 |
1 | 东港市开发区传军中韩烧烤店 | 刘传军 | 东港市新兴区御嘉钻石广场二期37、38号 | 黄鹏 王洪震 |
2 | 东港市大东区事缘吉祥馄饨馆 | 邹颖 | 东港市大东街51-5号 | 黄鹏 王洪震 |
3 | 东港市大东区锦绣人家私房菜馆 | 王春华 | 东港市仁达锦绣家园24号楼 | 黄鹏 王洪震 |
4 | 东港市新兴区罕一老妈嘎达汤店 | 沙龚立 | 东港市新兴区砖石广场35号门市 | 黄鹏 王洪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