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公司、各乡镇供销社: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就中秋、国庆节期间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奖金、实物,严禁领导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规违纪行为。
2、各支部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把纪律严在前面。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规矩、守纪律。更要结合“两学一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制止顶风违纪行为。
3、市社纪委和各级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执纪力度,看住“关键少数”,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各级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东港市供销联社党委 东港市供销联社纪委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