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园区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丹东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东港市政府《沿边地区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实施意见(试行)》;
东港市《扶持工业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对于重点招商项目,经济区将采取“一事一议”制度,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