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166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东港市长鸿食品批发部扩建工程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港市长鸿食品批发部扩建工程
2、项目位置:东港市商业一条街
3、建设单位:东港市长鸿食品批发部
4、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5、规划内容:
东港市长鸿食品批发部位于东港市商业一条中段区域,因批发业务规模增长,需扩大经营面积,拟对原库房实施改造并在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情况下增建一层临时建筑,
规划总建筑面积184.8㎡(其中二层为临时建筑,建筑面积92.4㎡)。具体内容详见规划方案图。
二、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8日
三、公示方式:政府网站、工地现场
四、意见反馈渠道: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向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反馈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等复印件(如不是本人产权,反馈意见时请提供委托授权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东港市东港路133号住建局规划(1)科
联系电话:0415-7597025
特此公示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 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