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孤山镇“将军名府”小区建设工程分为一期和二期工程,其中一期工程1039地块于2015年10月26日取得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丹东国用(2015)第201538号,用地面积9767.4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二期工程15141地块于2017年1月12日取得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丹东国用(2017)第2017001号,用地面积为22258.7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因该建设工程中9#、10#、12#、13#建筑同时占据两宗用地,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根据孤山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规划孤山镇“将军名府”小区工程1039和15141两宗地块合为一宗地块的函》,我单位经过研究论证,拟将孤山镇“将军名府”重新整合为一宗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1、项目位置:孤山镇将军名府小区。
2、规划面积:用地面积32026.2平方米。
3、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4、调整内容:调整前一期用地9767.48平方米,容积率≤2.1,二期用地22258.72平方米,容积率≤2.8;调整后用地面积为32026.2平方米,容积率≤2.35。
二、公告时间
2017年11月13日至12月22日。
三、意见反馈渠道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期内向东港市村镇建设管理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反馈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伟
联系电话:7120439
东港市村镇建设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