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
我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细颗粒物PM2.5)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见表1),降水以pH<5.60为酸雨。
表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取值时间 | 可吸入颗粒物 (微克/立方米) | 二氧化硫 (微克/立方米) | 二氧化氮 (微克/立方米) | 细颗粒物 (微克/立方米) |
日均值 | 150 | 150 | 80 | 75 |
年日均值 | 70 | 60 | 40 | 35 |
根据东港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数据表明,东港城区本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日均值、季日均值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降水未出现个酸雨现象。
可吸入颗粒物 日均值浓度范围在6~40微克/立方米之间,季日均值20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 日均值浓度范围在6~24微克/立方米之间,季日均值10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日均值浓度范围在5~38微克/立方米之间,季日均值18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 细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在5~35微克/立方米之间,季日均值17微克/立方米。
本季度降水pH值为6.8~7.3,未出现“酸雨”(pH≤5.6的降水)现象。
二、水环境
2017年三季度对铁甲水库进行了每月一次的水质监测,共3次,监测项目包括两部分共61项指标,其中28项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项目每月监测一次,由东港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完成监测;33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优选特定项目每季度监测一次,由丹东市环境监测中心完成监测。根据丹东、东港环保监测部门的监测情况表明,铁甲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参与评价的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