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丹东市政府报请省政府确定东港市作为全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此次试点工作全省总共涉及14个单位25项内容,东港市代表丹东市主要承担“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全省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一年。
11月22日,丹东市政府政务公开处处长李超在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到东港市司法局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杨晓刚的专题汇报,各方就公共法律服务已完成工作和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考察了北井子镇、十字街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会议初步确定了公证、法律援助、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法制热线、律所+司法所、司法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局属事业单位)为本次试点过程中基础框架栏目,同时,确定12月末基本搭建完成。
省政府本次开展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市(县)级、乡(镇)级、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建设,二是鉴于当前网络时代、信息社会发展需要,基于政府网站是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实际,广泛深入搭建网络“公共法律服务”架构,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多项措施,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够了解到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法律知识。此次调研标志着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