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民族宗教、党外、新的社会阶层、非公企业等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其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挥统战工作的优势,积极组织统战对象服务于农场社会事业建设,并借助有效服务载体,为统战对象提供各项服务。
三、加强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的队伍建设,关心党外人士的工作和生活,充分发挥他们在农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确保民族宗教等统战领域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五、重点加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教育引导他们积极为农场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多做贡献 。
六、主动为非公企业做好服务协调工作,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努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掌握农场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的统战工作基础台账和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