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为解决企业项目审批实施新的举措。
一、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东港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根据省、丹东市政府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下发了《东港市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把建设项目审批整合为立项审批、土地审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五个阶段,40个工作日。由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住建局牵头,实行“集中受理、分头审核、并联审批、统一送达”的工作流程。即:在项目审批的每一个阶段,由该阶段的牵头部门集中受理,组织相关部门分头审核,牵头部门负责按时限收集审核意见,传递信息。相关部门根据信息情况,同时开展项目审批,审批完成后由牵头部门统一送达,不再让企业多跑腿。
《东港市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由住建局、地税局、地震局、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人防办、消防大队、水利局、气象局、经信局、人社局、民政地名办、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处共计十四个部门贯彻落实,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期间为方便业务办理,服务中心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在征集各部门提出的相关建议后,集中编制了《承诺办理通知书》、《事项办理程序流转表》、《联审会议纪要》三种格式化文本。
为便于工作顺利开展,服务中心与相关部门协商后对所属窗口进行了充实调整。经信局、气象局两个部门新进驻中心;国土局、住建局、水利局、发改局等四个部门新增六名窗口工作人员,目前全部进驻到位;14个部门均制定了实施细则。目前,各项工作已按照《东港市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有序开展。
服务中心所属的代办中心牵头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开辟绿色通道。消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作为前置条件之外的所有其他事项,按照特事特办、委托代办、跟踪督办等服务方式,简化手续,从快办理。
二、积极实施“三证合一”新政
在整合工商、质监、税务等审批资源的基础上,设立起 “三证合一”综合受理窗口,通过“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核发一照”的登记形式,将申请人分别向原工商、质监和国税、地税4个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打包”,由“窗口”内部流转完成数据交换、信息传输,直至全部审批。申请人可在“领证”窗口一次性领取载有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实现一证代替三证。
东港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着眼于落实市委部署、顺应群众期待、服务企业发展,力争用最深入、最彻底、最务实的工作作风为东港市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