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企业事业单位、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新农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农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
新农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新农镇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系统及装备,科学迅速地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1.5、危险目标及潜在危险性的确定
本镇辖区危险化学品危险目标有:
(1)东港市新农加油站。
危险源:汽油、柴油储罐
潜在危险性:燃烧、爆炸、人员重大伤亡
(2)1个冷冻食品加工厂。即:丹东市大东沟食品有限公司
危险源:液氨储罐及压力容器管路。
潜在危险性:火灾、爆炸、急性中毒、环境污染、周边群众大量疏散。
(3)1个烟花爆竹常年点。即:新农镇新昌批发综合商店
危险源:仓库、零售点
潜在危险性:火灾、爆炸
2、组织领导机构与主要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镇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见附表)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负责领导和指挥发生在本镇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救援和调整处理工作;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下,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由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下令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见附表),全面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救护、联络、后勤保障及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
2.2、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
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命令,负责指挥全地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治安、抢险救护、通信联络、后勤服务工作。
2.3、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挥部设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安监站和企业办工作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订和调整我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演练;
(3)对镇辖企事业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
(4)处理应急救援机构的日常工作,了解和掌握事故的救援信息,及时向市应急办报告情况,传达指挥部命令或决策与当地驻军或应急救援大队建立援助关系。
(5)对外发布信息,搞好通讯联系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2.4、值班与报告
(1)值班。
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值班电话:7726699。手机:18642526155.13020353055
(2)报告。
事故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迅速、准确地报警,同时有关单位应将事故情况逐级向上级政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案电话:7123073。同时报119消防指挥中心及单位负责人。
(3)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名称、事故态势、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事故的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现场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5、先期处置。
事故单位在报告的同时,应迅速启劝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组织职工进行自救,控制事故态势。
3、预案启动。
3.1、启动条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预案;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发生中毒或急性职业病30人以上的事故;造成社会重大影响或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启动程序。
(1)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向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值班室接到报告后,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副总指挥、总指挥,由总指挥发布启动命令,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2)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接到命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力量,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和本预案的职责,实施救援工作。
(3)根据总指挥部指令,设立现场指挥部。
4、善后工作。
4.1、应急响应。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救援。
4.2、救援要求。
(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根据事故初步情况,组织人员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指挥救援行动。
(2)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实施救援时,有权调动本辖区内的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装备和物资;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接到指令后,应迅速实施救援。
4.3、应急结束。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救援后,各有关部门应对事故现场救援处理情况向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研究确定是否结束救援工作,撤离救援现场,未经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结束,任何部门不准擅离救援现场。
4.4、事故后的恢复。
事故救援工作停止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依据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2)进行经济损失统计测算;
(3)迅速组织恢复生产,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接受市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镇有关部门将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情况,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培训与演练。
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每年组织一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具体组织与演练计划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执行。
6、应急救援计划的完善。
指挥部办公室要针对形势的变化和每年演练工作总结,及时修订救援计划,调整重点目标,不断完善应急计划。
7、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实际需要,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预案》可行性进行评审,并通过演练作进一步的修订、补充、完善。
7.1、本预案由镇安监站负责解释。
附件:《新农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新农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部
组成人员名单
总 指 挥:周锋义 镇 长
副总指挥:黄金亮 人大主席
郭建勇 副书记
马国权 纪委书记
刘正毅 副镇长
张晨东 副镇长
于 美 副镇长
孟令杭 副镇长
范晓光 武装部长
李兴魏 综治委员
成 员:张文刚 安监站站长
王兆吉 工会主席
隋凤德 派出所所长
沈德文 交通、村建助理
宫兆利 民政助理
李 静 教育助理
杜亭洁 企业办主任
王晓娟 计生办负责人
张 平 经管站站长
孙东生 农业办主任
姜发家 农科站主任
邢长会 新农医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