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号
肖明新与王桂仁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座落于东港市孤山镇东大于村肖园组,现因其妻子王桂仁去世,王桂仁所有不动产份额由肖春宝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肖春宝申请继承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东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