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市重点企业环境状况,东港市环保局积极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从2017年6月至11月,基本完成第一批8家重点企业的污染源稳定达标工作。8家企业中,包括两家污水处理厂2家、水泥厂2家、造纸企业3家、印染企业1家。8家企业均于6月聘请有资质第三方单位编制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报告”,并积极按照报告开展整改工作。目前,8家企业基本已按照“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报告”要求完成相关整改,实现全面达标。我局监察人员将继续对上述企业进行检查,确保企业持续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