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丹东市科技局《关于申报首批科技创新后补助专项的通知》精神,市科技局广泛发动全市工农业企业积极申报丹东市首批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
丹东市科技创新后补助专项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丹东市政府关于《丹东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兑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奖励政策,以“先认定,后补助”的原则,强化对创新结果的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经费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申报后补助专项的企业,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小微企业需登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完成注册,并获得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二是规模以上企业,需在国家统计联网申报平台据实填报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等相关数据。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
补助类型及标准。2017年新批准组建的省丹东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单位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新备案的省、丹东市级孵化器或新获得省级命名的众创空间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转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购买科技服务,按照企业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目前,市科技局正广泛组织发动相关企业申报,现已有5家企业正在组织申报材料和填写申报表,希望具备条件的企业不要错过申报期限,争取补助资金,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