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通知》(丹财指农[2017]195号)文件规定,近期我市将开展2016年3月-2017年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目前国家、省、市配套资金已拨付县财政国库,县级配套资金也即将落实。为了保证补助资金的发放,市动监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养殖场(户)补贴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电话号码、申报数量等信息,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后养户能够第一时间领取到补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