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7年下半年“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核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丹就创办〔2017〕2号)文要求,我市于12月中旬开展2017年下半年“4050”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审核及发放工作。
市就业局近期组织召开各乡镇、街区劳动保障所(站)工作人员会议,专题布置全市2017年下半年“4050”人员社保补贴发放工作。此次补贴对象为截止到2007年底达到“4050”年龄并已在2008年10月底前申报审批的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对象是安置在政府开发购买的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群体。社保补贴中养老保险按2017年下半年实际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医疗保险按住院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的100%给予补贴,不足6个月按实际缴费月给予补贴。
到2017年12月31日,全市所有“4050”人员将结束待遇享受,“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将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