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东市政府政务公开处相关负责人来到我市,启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并就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已完成工作和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深入调研。
10月10日,丹东市政府报请省政府确定我市作为全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此次试点工作全省共涉及14个单位25项内容,我市代表丹东市主要承担“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全省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一年。通过调研,最终确定公证、法律援助、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法制热线、律所+司法所、司法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局属事业单位)为本次试点的基础框架栏目,并定于12月末完成基本搭建。
省政府本次开展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市(县)级、乡(镇)级、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建设;二是鉴于当前网络时代、信息社会发展需要,基于政府网站是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实际,广泛深入搭建网络“公共法律服务”架构,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多项措施,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够了解到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法律知识。(郑万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