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2018年东港市部门预算政府基金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七、2018年东港市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中的分区详细规划和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和乡镇按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
(3)负责城市道路、下水、桥梁、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城市各种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4)负责全市城乡建设市场的管理,搞好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城市房地产的综合开发。
(5)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维护城市正常的环境秩序。
(6)负责城市的绿化、美化,搞好城市公园、雕塑及娱乐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7)负责对城市的供水、供热等公用服务事业单位的管理,确保人民生活质量的逐步提高。
(8)负责城市房产管理,搞好公房改革的指导工作。
(9)负责局所属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东港市住建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1个,即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人员编制20个,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13人。事业编制 24 人,在职 24 人,退休3人。自收自支编制4人,在职4人,退休2人;纳入预算的下属单位事业单位10个,既东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东港市村镇处、东港市供热管理办公室、东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东港市市政管理处、东港市园林管理处、东港市房地产管理处、东港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东港市质评办。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第二部分.xlsx
第三部分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收支总数146623千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全年机关运行经费为6089.8千元,主要办公费141.7千元,水电费118千元,报刊订阅费16.1千元,办公电话费89.8千元,在职领导干部住宅电话补助14.2千元,办公取暖费(联网、自行)660千元,住宅取暖费360.4千元,差旅费374.6千元,公车运行费用及机动经费2891.5千元,公务接待费119.4千元,福利费37.1千元,工会经费220.2千元,会议费90.5千元,培训费161.9千元,被装购置费202.2千元,维修(护)费90.5千元,部门机动费271.5千元,宽带费12.5千元,体检费80.4千元,以及交通补贴费137.4千元等。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主要有公共绿地对外养护承包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城市专项规划设计费等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