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案、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依法做好农民工劳动争议工作,切实为全市农民工保驾护航。
强化劳动维权宣传。加强接访立案科建设,专门从事劳动法律咨询、仲裁立案指导、申请材料审核以及受理案件告知等工作。围绕农民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采取设立咨询点、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劳动仲裁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和农民工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避免出现因不懂法而违法现象的发生。
强化法律援助服务。针对年终岁尾农民工案件多发的特点,充分利用劳动争议仲裁便民服务窗口,为申请仲裁的农民工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耐心解答农民工提出的问题,告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所有注意事项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正确运用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避免激化劳资双方矛盾。
强化矛盾基层化解。针对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原则,充分利用辖区内19个乡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引导农民工劳动争议先行到基层组织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确保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仲裁办案质量。针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日趋复杂的特点,要求仲裁员仔细研究案件特点,分析案件形成的原因,找准双方主要矛盾和焦点,切实提升仲裁办案质量。特别是涉及农民工工资、女职工、伤残病人等弱势群体劳动争议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的措施,快速妥善处理,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宋文君 宫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