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元旦佳节,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年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丹政办传〔2017〕66 号)有关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对他们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为他们送去新春的美好祝愿,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此次一次性生活补助共涉及11000户(人),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补助标准为:城市低保和城市特困家庭每户补贴400元;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家庭和孤儿家庭每户补贴300元。累计发放补助资金34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