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按照省市农委关于做好2017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决定从今年12月份开始到明年4月末,对我市辖区内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一)核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备规定的条件。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配合,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收购;(二)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等级标准和水杂增扣量标准,坚决纠正压级压价行为;(三)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及时支付了农民售粮款,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打白条”等行为;(四)检查粮食收购者履行相关义务情况,督促粮食收购者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统计报表,建立经营台账,妥善保存原始收购凭证;(五)检查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1.是否严格执行了最低收购价政策,真正遵守国家粮食局“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2.是否在收购场所张榜公布了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标准、结算方式和预案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3.收购码单等原始凭证是否真实、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完整;是否留存收购环节开具的收购结算单、质检单、称重计量单(含相关电子数据);是否存在虚列收购数量、质量等级等行为。4.严禁先收后转赚取差价,坚决查处“转圈粮”等行为。5.执行新产玉米收购加工补贴政策的玉米深加工企业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买陈顶新、转手倒卖等骗取补贴的违规行为。
为确保上述督查任务落到实处,市粮食局成立了以局长孙洪伟任组长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415-7123906,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