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捕捞区海域管理,整顿渔业捕捞生产秩序,打击非法占用海域和扰乱正常海上生产作业秩序的行为,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海域使用权人和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市海域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展公共捕捞区海域联合执法行动。对在公共捕捞区海域的“三无”船只、作业类型不符船只、管护船只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二、在公共捕捞区海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非法占用海域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从事疏浚、倾废等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不得在公共捕捞区内投放养殖苗种从事增殖、养殖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渔民正常捕捞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收取各种费用;不得进行排他性用海活动。养殖管护船不得在公共捕捞区锚泊,严禁超范围越界管理。
三、公安边防、海警、渔政、海监及其所属的执法船艇要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保护广大渔民在公共捕捞区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合法权益。
四、海上公共捕捞区划分界限为:
1、北纬39°40′000"; 东经124°08′482";
2、北纬39°40′000"; 东经123°55′000";
3、北纬39°41′000"; 东经123°55′000";
4、北纬39°41′000"; 东经123°46′517";
5、北纬39°39′000"; 东经123°46′517";
6、北纬39°39′000"; 东经123°31′000";
上述坐标点连线以南为无权属海域,属公共捕捞区。
五、在东港市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组织下,涉海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捕捞区海域执法监督检查,涉海乡镇、农场等部门要加强对贝类采捕船只的监管。各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协作,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东港市公安局 0415--7144956
东港市边防大队 0415--7146403
中国海警丹东二支队 0415--7815110
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0415--7175076
东港市渔政管理处 0415--7144997
中国海监东港市大队 0415—7121699
东港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