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港市审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东港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总体表
五、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东港市2017年审计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变化说明
第一部分 东港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丹东市审计局组织的行业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监督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二)起草市政府审计工作规章草案,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 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市直各部门、各乡镇(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3、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竣工决算。
4、市属国有企业、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市政府管理的、市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市直部门、乡镇政府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7、根据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丹东市审计局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市的援助、贷款项目以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款项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接受委托对主要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与国家、省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乡镇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东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负责对国家投资的基建项目,包括水利工程、移民工程、市政工程、文教工程、医疗工程、交通工程、环保工程、民政工程、兴林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及新农村建设工程等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负责对国家建设资金,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国家计划安排的各类贷款、国债资金、财政担保企业拆借资金和政府性收费的自筹资金等进行资金运行审计监督;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涉及到国计民生利益的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建设施工及预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审计;负责对国家投资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完成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4年东港市审计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东港市审计局
2. 东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东港市审计局,共核定人员编制21个,在职人员23人。另有,退休人员14人。东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共核定人员编制5个,在职人员5人。
2017年东港市审计局预算相关公开事项的补充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审计局收入预算为4016千元,比2016年减少227千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少,支出比2016年减少227千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审计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5千元,比2016年增加620千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取暖费补贴标准调整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千元,用于日常办公设备更新。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1:
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东港市审计局 单位:千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3,993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315 |
二、纳入预算处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23 | 审计事务 | 3,315 |
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行政运行 | 2,925 | |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90 | |
五、其他收入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19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19 |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19 | ||
三、住房保障支出 | 182 | ||
住房改革支出 | 182 | ||
住房公积金 | 182 | ||
本年收入合计 | 4,016 | 本年支出合计 | 4,016 |
附表2: 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东港市审计局 单位:千元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财政拨款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4,016 | 3,993 | 23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3,315 | 3,292 | 23 | |||||
08 | 审计事务 | 3,315 | 3,292 | 23 | |||||
01 | 行政运行 | 2,925 | 2,925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90 | 367 | 2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19 | 519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19 | 519 |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19 | 519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82 | 182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82 | 182 | ||||||
01 | 住房公积金 | 182 | 182 |
附表3: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部门名称:东港市审计局 单位:千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合计 | 4,016 | 3,626 | 39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3,315 | 2,925 | 390 | |
20108 | 审计事务 | 3,315 | 2,925 | 390 | |
2010801 | 行政运行 | 2,925 | 2,925 | ||
2010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90 | 39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19 | 51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19 | 519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19 | 519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82 | 18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82 | 18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82 | 182 |
附表4: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
部门名称:东港市审计局 | 单位:千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备注 |
基本支出 | 合计 | 3626 | 3626 | |
工资和福利支出 | 2395 | 2395 | ||
人员工资 | 1745 | 1745 | ||
社会保障缴费 | 650 | 650 | ||
商品服务支出 | 520 | 520 | ||
办公费 | 21 | 21 | ||
报刊费 | 3 | 3 | ||
邮电费 | 18 | 18 | ||
交通费 | 31 | 31 | ||
差旅费 | 75 | 75 | ||
公务接待费 | 10 | 10 | ||
福利费 | 5 | 5 | ||
工会经费 | 32 | 32 | ||
培训费 | 24 | 24 | ||
设备购置 | 32 | 32 | ||
维修费 | 14 | 14 | ||
部门机动经费 | 41 | 41 | ||
交通补贴 | 146 | 146 | ||
体检费 | 7 | 7 | ||
职工住宅取暖补贴 | 47 | 47 | ||
会议费 | 14 | 14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711 | 711 | ||
退休费 | 520 | 520 | ||
住房公积金 | 182 | 182 | ||
生活补助 | 8 | 8 | ||
独子费 | 1 | 1 |
附表5: 收入预算总表 | |
部门:东港市审计局 单位:千元 | |
收 入 |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3993 |
二、非税收入 | 23 |
罚没收入 |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专项收入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
其他非税收入 | |
三、上级预下达专项资金纳入市本级预算部分 | |
四、转移性收入 | |
五、上年结转 | |
本年收入合计 | 4016 |
收 入 合 计 | 4016 |
“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名称:东港市审计局 单位:千元
项目 | 金额 |
“三公”经费合计 | 41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2.公务接待费 | 1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1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31 |
三公经费的增减变化原因说明:审计局2017的三公经费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41千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