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政机关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现将2016年工作进展及2017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政务公开有序开展。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强化制度建设,促进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我局相继建立完善了《东港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运行更加规范有序。
(三)强化载体建设,政务公开形式灵活多样。
目前,我局已初步建成了以机构红页网站、便民服务窗口、公示墙等为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有效满足了不同群体对政府信息查阅利用的需求。
(四)突出公开重点,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我局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民政领域各项行政权力、岗位职责,推进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重点做好了城乡低保、基层政权、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抚恤优待、退伍军人安置等内容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4.5%;“三公经费”类信息7条,占31.5%;其他信息37条,占6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群众通过民心网咨询等方式咨询政策法规等信息16件,已答复16条,同意公开16件。群众满意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度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面有待进一步扩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大。部分群众不善于、不习惯通过网络查询相关政府信息。我局已及时将相关政策法规及解读、办事指南等信息在网站进行了公开,但许多群众由于不善于运用网络工具查阅政府信息,仍通过上门走访、电话等渠道咨询相关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增加了宣传解释的工作量,浪费了人力、物力。
2017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民政机关外网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三)着力增强公开实效。规范管理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民政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