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场环境保护工作,经场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土坎农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请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是指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其职责岗位上,实行抓好业务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双重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一定要深刻认识加强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增强忧患意识,增强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原则,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分管领域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做到“一岗双责”。要把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农场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政府是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主体,对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要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并形成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命令,制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要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制定实施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及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步。要采取措施对国家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加以保护,严禁破坏。要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生态破坏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健康和财产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对保护和改善环境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三、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
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司法、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依法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依法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科技、民政、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震、等部门,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四、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其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全面落实“环保优先”的方针,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律义务,制定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制度,主动防治污染。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在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时,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各项污染物排放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应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制定规划,积极治理和恢复。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原则,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重点,着力推进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清洁生产,最大程度地节能降耗和减污增效。要加大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投入,负责按照环境评价要求落实治污措施和项目。要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环境事故隐患的监控防治,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