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孤山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严防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野外火源安全管理的通告》的规定,按照丹大森防指办[2016]5号文件和《孤山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责任。
入冬以来,雨雪偏少,林区极为干燥,森林火险指数升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做到思想上有位置,工作上有部署,行动上有措施。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落实“管辖责任、管理责任、经营责任”。为了全面有效地开展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镇政府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孙迪,副总指挥:孔令开、沈海波,成员:盖永坤、曲芳、高永成、刘昌喜、石成乙、陈光、丛世斌、李景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堵塞漏洞、排查隐患,确保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火险隐患及时消除。
各单位要落实森林防火区域和责任人,做到范围清楚,任务明确,人员到位,把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山头、人头、地块。林权所有者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各防火区域负责人是本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负责本区域人员的安排组织,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失职、渎职、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责任者要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范围。
各单位要将“防火工作,宣传先行”理念贯穿整个森林防火中,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和广度,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以及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的基本常识。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有责,消除宣传死角,提高全民森林防火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尤其是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坚持依法管火,以法治火。
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严格控制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是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前提。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委会要全面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要将林地内散坟和祭拜日登记造册,实行群防群控,消除一切火灾隐患。要加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检查活动,做到见烟查、违章罚、成灾抓,对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要坚决依法严惩。对重点时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加强巡防布控,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加强防火队伍建设,落实防火物资储备,积极做好扑火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落实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加强扑火机具的维修和保养,西土城、辛店、刘屯、沙屯、背阴寺、东大于、大鹿岛村要加强对上级下拨的防火机械设施的保管和使用,实行专人专管,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有备无患。镇政府成立30人的森林防火机动队伍,负责全镇森林火灾的紧急扑救工作。各村委会要建立以民兵为主的10-20人的森林防火队伍。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队员的防扑火和安全避险技能培训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科学指挥和扑火安全,合理调配扑救力量,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因扑救森林火灾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值班调度,确保政令信息畅通。
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火情由发生地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扑火队伍扑救并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7512304),要确保森林防火指令和信息畅通,确保火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六、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森林扑火期间,各单位要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积极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附件:1、孤山镇二0一七年森林防火区域和责任人名单
2、孤山镇二0一七年森林防火机动队伍人员名单
孤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日
孤山镇二0一七年森林防火
机动队伍人员名单
李景和 刘天文 王 震
车春刚 李晨光 盖如星
陈 光 代 玉 丛世斌
刘 玮 蒋禄义 高永成
慕秀福 刘昌喜 石成乙
孙照翔 张瑞家 任庆典
邵凌云 宿 睿 杨 威
宋广巍 姜佳秩 李 罡
曲天波 雒俸亿 肖先念
崔翔乾 王 帅 赵 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