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及省H7N9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我镇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镇重大动物疫情形势稳定,孤山镇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以下简称春防),现就春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当前,正值禽流感疫情高发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H7N9人感染病例大幅上升,H7N9病毒有向高致病性转变的趋势,周边国家和国内发生多起H5N6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各村、社区要保持高度责任感,将春防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春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求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春防的宣传发动、任务落实、队伍组织、督促检查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各村、社区是春防工作的责任主体,村、社区书记、主任是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所辖区域春防工作。安排各组的防疫人员要具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有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并由各村动物防疫员负责对参与防疫的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按照防疫程序有效进行动物防疫。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四个不漏”,坚决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构筑坚固的免疫屏障,保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春防任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全面免疫,免费为散养户和中小规模户提供猪瘟疫苗。普通牛羊布病继续实施检疫净化。
今年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15日。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散养畜禽实行集中免疫与每月固定初免相结合,每月第二周为固定补免周,对散养畜禽集中实施补免。动物群体免疫密度要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各村、社区要与防疫员沟通按照动检所的安排和要求进行强制免疫工作,同时可穿插进行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炭疽、狂犬病等其它动物疫病免疫。
三、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做好免疫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春防准备。做好疫苗需求的测算,保证疫苗供应。要对疫苗冷库、冰箱、冰柜开展一次彻底检查,确保疫苗冷链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疫苗质量。动监部门要对村防疫员、养殖场兽医人员、免疫操作人员等进行培训,确保免疫质量;镇政府负责免疫、消毒器具的购买和发放;各村、社区要做好各组防疫人员的安排,认真组织做好禽流感的集中免疫,保证春防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疫苗管理。认真做好疫苗申领、运输、贮藏和发放工作,避免浪费,严禁外流。健全完善疫苗入库、供应台帐,村、社区要详实记录疫苗领取、使用相关信息,作到帐物相符。免疫结束后要将疫苗空瓶集中收集到动监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切实抓好强制免疫。要严格按照2017年强制免疫计划实施免疫,口蹄疫初免1个月后要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个月免疫1次;蛋鸡开产前进行3次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肉鸡也要开展禽流感免疫。切实做到苗有效,注射确实、剂量足、程序对、确保免疫质量。参与防疫人员要认真填写免疫卡和免疫档案,记录清晰完整。规模场(户)免疫种类、时限、次数相同的动物,强制免疫卡可实行“一批一证”。免疫结束后要及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对免疫不合格的场户要及时补免,春防期间对出现过敏反应死亡动物,要第一时间做好报告、登记。
(二)强化监测预警
严格按照省、市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任务。重点加强对养殖密集区牲畜口蹄疫及种禽场、活禽交易场所和候鸟活动频繁地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科学评估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适时进行预警预报。
(三) 严格检疫监管
畜牧、食品质量监督、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执行力,坚决执行农业部的六条禁令,规范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强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坚决打击屠宰加工病死畜禽以及私屠滥宰、逃避检疫和销售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行为。各村社区要做好养殖户、场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以及监管工作,对向河道、沟渠等处乱抛病死动物现象和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清理,对不听劝的上报动监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有效堵截动物疫病的传入和传出,确保不发生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加强应急值守
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要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和举报核查制度,接到疫情线索要立即调查核查,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对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要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将疫情影响控制到最小”的原则果断处置,坚决将疫情控制在原发疫点上,决不能造成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五)开展督促检查
镇政府将防疫工作纳入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并与动监部门成立督促检查组,不定期的对各村社区的春防工作的进行督促检查,检查强制免疫工作进度和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不履行防疫责任,导致防疫措施不落实,防疫验收不合格,甚至发生疫情和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春防期间,全镇实行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于每周三将本周集中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报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办公室。
联系人:蒋禄义 刘寅秀
电话:7511547 传真:7512304
孤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