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东港市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市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特制订《孤山镇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现将《孤山镇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孤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孤山镇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海洋生物资源养护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我镇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根据东港市海洋伏季休渔和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休渔要求
1.2017年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在北纬35度以北黄海海域,除采捕养殖贝类,其他捕捞行为一律禁止,包括定置网、刺网等捕捞活动。
2.休渔期间,采捕养殖贝类渔船外,要做到“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证集中”,渔船不得擅自离港、转港或转移停泊地点,包括辅助渔船。
3. 休渔期间,渔港、渔船码头及渔船自然停泊点内,除采捕养殖贝类渔船外,不得为其他渔船加油、加冰、上水等物资。
4.休渔期间,辖区内渔船必须回丹东本船籍港休渔;对不回丹东本船籍港休渔的,视为严重违规,扣发当年燃油补贴,并按转港渔船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对不享受燃油补贴渔船,吊扣渔船手续至2017年12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休渔期的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成立孤山镇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 迪 孤山镇镇长
副组长:孔令开 孤山镇副镇长
沈海波 孤山镇武装部长
成 员:刘昌喜 孤山镇农业办主任
刘天文 孤山镇综治办主任
陈景田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辛延彤 孤山海监渔政管理站站长
许建国 孤山渔港监督督长
孟宪峰 孤山边防派出所长
姜 伟 大鹿岛边防派出所长
张宗义 大鹿岛村主任
于德君 东大于村主任
张 军 刘大房村书记主任
镇农业办公室、综治办、公安边防、海监渔政、港监、市场监督、大鹿岛村委会等为成员单位。镇休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昌喜担任,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7511547
各村和相关部门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职责分工
1.镇农业办职责。制定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向镇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和海洋与渔业分局汇报休渔管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休渔期遇到的具体问题,搞好休渔期工作总结。负责《伏季休渔期间未返回船籍港休渔渔船明细表》、《伏季休渔渔船情况明细表》、《伏季休渔渔船停泊情况汇总表》的上报工作;负责伏季休渔的宣传教育,采取悬挂条幅、深入渔船停泊点及走访渔民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休渔宣传,提高渔民对伏季休渔的认识,引导广大渔民理解、支持休渔政策规定,提高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负责渔船包保责任落实;负责休渔期渔船停泊点的监督检查工作。
2.孤山海监渔政管理站职责。负责深入渔港和自然停泊点开展休渔执法检查活动,加大陆地巡查密度和力度,依法查处违法休渔规定的行为。积极配合上级渔政、海警海上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等违规渔具。
3.大孤山渔港监督职责。加强休渔期渔港水域内渔船管控和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渔船违法违规行为和涉渔“三无”船舶。对管辖渔港水域内渔船停靠情况进行清查。配合镇政府落实本地户籍渔船在东港市等地停泊管理审批事宜,办理采捕养殖贝类渔船进出港签证手续。
4.综治办、公安边防部门职责。加强休渔期治安管理力度,搞好渔船进出港管理,并派出得力干警配合渔政、渔监、乡镇开展休渔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休渔期违法行为和涉渔“三无”船舶。配合乡镇政府落实本地户籍渔船东港市等外地停泊管理审批事宜,办理采捕养殖贝类渔船进出港签证手续。
5.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加强休渔期港口加油站、冰库等渔需物资供应厂家的管理,严禁向违规离港渔船加油、加冰、上水。要开展船舶修造厂点检查活动,从源头上严厉打击非法新造“三无”船舶行为,对有合法审批手续的新造渔船建立档案,做到一厂一册,一船一档。
6.村委会职责。负责掌握本辖区内渔船基本信息,随时掌握渔船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镇伏季休渔和渔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把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渔船管控的各项指令向渔船主传达到位,宣传到位;负责向船主和渔船民宣传伏季休渔、制止越入他国海域捕捞、安全生产及渔船管控相关的法律法规;负责向渔船主、船长及时传递恶劣天气、禁航等安全信息。包保人要与渔船主经常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渔船主的思想动态及渔船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另外东大于村、刘大房村、大鹿岛村要积极配合镇政府、港监、渔政、边防等部门做好停泊港点的日常监管和包保工作,要管好人,看住船。村书记主任是休渔工作渔船包保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渔船有人管,责任有人负”。
四、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休渔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把休渔管理任务层层分解,具体工作落实到人。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行其职,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今年的休渔期管理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休渔期间,镇政府要积极组织渔政、渔监、边防等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渔业法律法规、边海防管理条例、渔船安全管理知识和休渔制度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渔民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强渔民遵纪守法意识,为做好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强化责任追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对查处的涉渔“三无”船舶和套牌、假牌渔船要按照市政府规定依法处置,对休渔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纪委部门要予以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