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季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全年动物无疫情发生,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春防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春季是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做好全年动物防疫工作的基础和关键。近期国内外禽流感疫情十分严重,韩国、日本及国内多个省份陆续发生H5N6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仅韩国就扑杀3千多万只家禽,经济损失巨大。当前人感H7N9流感由南向北传播的趋势,我省康平和北票各新发1例H7N9病例,而且H7N9流感病毒发生变异。我镇地处沿海,是候鸟迁徙的主要栖息地,加上我镇又是畜牧业养殖重镇,规模养猪、养禽和养貂户比较密集,养殖环境和条件较差,外疫传入风险极大,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各村、各相关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按照镇政府会议及防疫文件要求,认真布置,扎实做好今年春防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动物疫情。
二、春防工作任务和免疫具体时间安排
2017年春防工作主要任务是实行对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猪蓝耳病四种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规模饲养户(场)按常年免疫程序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每月第2周为固定补免周,对散养的畜禽统一实施补免。动物群体免疫密度要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今年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从3月11日至4月20日。3月11日-3月20日实施口蹄疫集中免疫,3月21日-3月30日实施禽流感集中免疫,4月1日-4月10日实施猪瘟集中免疫,4月11日-4月20日实施猪蓝耳病集中免疫。
集中免疫期间,还可以穿插进行鸡瘟、小反刍兽疫、炭疽、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免疫。
三、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做好免疫工作
1、开展好流行病学调查。以村为单位逐户逐场开展一次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摸清畜禽的存栏底数及疫情流行情况,对规模养殖户进行备案管理,建立完整的防疫工作档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各村要确保参免人员的数量,充分调动参免人员的积极性,按时、保质、保量地保证春防顺利进行。
3、加强防疫培训。各村要在村动物防疫员的指导下,搞好对免疫注射操作人员的培训,严格遵守疫苗使用技术规程,确保免疫效果。村动物防疫员必须在村的统一领导下,全程参与,全力抓好本村的免疫工作。
4、加强疫苗的监管。根据畜禽存栏量,认真准确测算所需用苗,避免损失和浪费。疫苗必须保证按标准进行储存和运输,防止因疫苗失效而导致免疫失败,从源头上确保免疫质量。
5、切实抓好强制免疫。
一要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对应免疫动物全部进行强制免疫,不留空挡,免疫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免疫卡发放率及项目填写准确率、畜禽标识佩带率必须达到100%。特别要加强对自免户(场)的免疫指导和监督管理,分管防疫员要亲临现场,督促其按规定程序科学免疫,保证免疫质量。
二要做好防护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免疫时要严格执行“四个一两分开”原则,即一户一鞋套、猪牛羊等牲畜一畜一针头、禽流感免疫每户两针头、鸡和水禽分开,严防“人祸”、“针祸”发生。
三要使用规定的疫苗,严格按使用说明书免疫。口蹄疫初免后1个月必须进行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个月免疫1次;蛋鸡开产前必须进行3次禽流感免疫,肉鸡也要开展禽流感免疫;猪蓝耳病必须按规定使用弱毒苗免疫。免疫操作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证免疫质量。
四要健全免疫档案。要认真填写免疫档案,记录清晰完整。规模户(场)免疫种类、时限、次数相同动物,强制免疫卡可实行“一批一证”。
五要对过敏反应死亡的动物(家禽除外),要认真做好报告、登记,按上级有关政策发放副反应补贴。
六要适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估。要按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要求合理确定监测的范围、频次,保证监测采样的科学性、客观性。对免疫抗体水平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或接近临界值的,要及时进行加强免疫。
(二)落实责任,严格检疫监管,开展督察检查
一是落实责任制。镇政府要与村委会法定代表人签订2017年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规模户(场)要与镇动监所签订防疫责任书。各村要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按照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副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人员全力协助的防疫工作责任制,务必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好防疫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防疫质量和效果。
二是严格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操作。镇动监所要严格遵守农业部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杜绝隔山出证、异地出证的违法行为,强化养殖、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环节的全方位监督。
三是要加强引入动物和动物产品监管,对外引动物回运必须报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获得有效合格证明并按规定进行隔离后方可引入。
四是监管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对河道、沟渠、集中饲养、居民区等重点区域要加强排查,要严厉追查、打击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和贩卖、加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
五是及时督查。镇防控督导组,将及时组织开展春防督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及时予以推广,保证各项免疫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对个别不按规定进行强制免疫的畜禽养殖场(户),由镇动监所代做强制免疫,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严格疫情应急处置
镇村两级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搞好应急物资的定点储备,保障防控工作经费,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开展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早、快、严”的原则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要严格执行疫情上报制度,实行动监部门归口统一上报;对不履行疫情报告程序,擅自向外公布疫情信息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
各村要按照镇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本村防控工作责任,将免疫、疫情报告等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村有责任人、组有责任人、户有责任人,事有责任人。镇政府已将防控工作纳入各村全年工作考核当中,与村、组干部的报酬挂勾。对不履行责任,防控措施不落实,防疫、防控工作开展不利,造成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春防期间,各村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三下午2时准确地将本村本周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农业办)。联系人于开国,电话6681827,邮箱psmykg@163.com。